当事人不系安全带的,应这样进行处罚:
1、驾驶人安全带不系的扣两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
2、乘坐人安全带不系的不用扣分,但也要由交管部门处以20-200元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