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冷藏药品的运输必须用冷藏箱,领取冷藏药品时必须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
2、冷藏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冷藏药品发放、运送、接收人员要进行温度监测记录。
3、冷链设备必须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4、冷藏药品要进入冷链系统保存,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5、冷藏药品保存期间要进行温度监测,每天上班后和下班前各测量1次冷藏药品温度,并如实记录监测结果;做好停电、 停机、故障维修记录,管理员因故外出不能进行日常监测时要做好交接班。
6、贮存的冷藏药品要摆放整齐,冷藏药品与箱壁,冷藏药品与冷藏药品间应有适当的空隙,冷藏药品要按品名和失效期分类摆放。
7、冷链设备要经常进行保养,经常保持电冰箱的清洁,做到无灰尘、无污迹,电冰箱蒸发器结霜温度超过4小时要及时化霜和除霜,长期停止使用时,应将箱内外擦净,每周开机2小时。冷藏箱和冷藏背包使用过擦净水迹,保持箱内干燥和清洁。
8、冷链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修理,非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随便拆卸。
法律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四十九条 储存、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一)与其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冷库,储存疫苗的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独立冷库;
(二)用于冷库温度自动监测、显示、记录、调控、报警的设备;
(三)冷库制冷设备的备用发电机组或者双回路供电系统;
(四)对有特殊低温要求的药品,应当配备符合其储存要求的设施设备;
(五)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等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