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公共卫生工作,切实加强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工作,根据省、市、县卫计委相关政策要求,围绕“细标准、抓规范、促成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年度项目工作计划。
一、工作任务目标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居民健康档案: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80%,并每半年对人口流动信息进行更新;健康档案合格率≥90%;健康档案使用率≥50%。
2、健康宣传:加大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85%。开展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内容的宣传,提高居民对项目的知晓率。
3、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常住适龄儿童I类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适龄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2剂接种率≥95%;麻疹疫苗首针一个月内及时接种率≥90%以上;辖区托幼机构、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率100%、相关疫苗补种完成率≥95%。
4、儿童保健:6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9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新生儿访视率≥90%。
5、孕产妇保健:早孕建册率≥90%、产后访视率≥90%;产后42天健康检查率≥9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
6、老年人保健: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0%、健康体检表完整率≥70%。
7、高血压管理:高血压患者管理率≥40%、规范管理率≥60%、血压控制率≥45%。
8、糖尿病管理:糖尿病患者管理率≥35%、规范管理率≥60%、糖尿病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40%。
9、中医药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45%、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45%。
1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4.5‰,在册患者管理率≥95%,规范管理率≥85%以上,规律服药率≥70%,精神分裂症治疗率≥80%。
11、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准确掌握辖区内人口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动态情况;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与及时率100%。
12、卫生监督协管:卫生监督协查信息报告率≥98%,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或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实地巡查次数每季不少于1次。
13、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0%,规则服药率≥90%。
14、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报送12篇以上健康教育科普材料或工作信息;积极配合开展健康素养调查和烟草流行监测工作;按县疫情暴发情况,开展重大传染病应急健康教育工作。
15、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服务:免费避孕药具获得率90%以上,避孕药具服务随访率达98%以上,避孕药具自动发放机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达到95%以上。
(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根据省、市、县目标任务,中心卫生院继续实施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
2、实施欲婚青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检查率≥95%。
3、实施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项目,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
4、实施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窝沟封闭率≥85%,窝沟封闭完整率≥85%。
二、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队伍建设
1、镇政府要及时调整“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及“委员会办公室”,在政府在职干部中确定1名公共卫生管理员,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2、根据服务需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共卫生联络员队伍,按照“肯干事、有时间干事”的原则,聘请村居干部或熟悉本村(居)居民信息的热心于公共卫生事业的人员担任村(居)联络员。
3、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队伍建设,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合理安排人员,不断提高公共卫生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卫生院由责任医生、护士和疾控、妇幼人员组成的社区责任医生团队的组团式服务和网格化管理,要明确社区责任医生团队各成员的工作职能,落实服务责任区域,原则上每位社区责任医生服务人口在20__人以内,为保持公共卫生服务队伍稳定、严禁解聘工作成效良好的社区责任医生,严禁非临床专业人员承担社区责任医生为居民提供健康指导服务。
4.、卫生院配备1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专职人员和1名药具负责人,从事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般人群随访、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术后(人流、放环、取环、结扎)随访及避孕药具服务和随访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管理机制
1、进一步健全项目工作例会制度。镇政府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公共卫生联络员参加的项目工作会议,通报工作完成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卫生院每年至少召开4次社区责任医生会议,分析、部署公共卫生工作。同时,加强《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及相关项目政策的培训。
2、进一步健全“问题导向”机制。根据上级督查及自查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分析讨论,形成“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整改的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每年召开2次问题整改会议,督促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整改报告”,评估问题的整改情况。
3、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专项经费的管理。为保证项目工作顺利开展的需要,要安排不低于20%的年度实际到位补助资金作为项目工作直接成本支出。中心卫生院要结合单位实际出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细则”,明确资金分配原则、拨付方式、使用比例等规定,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原则,合理发放社区责任医生的工作补贴。健全卫生院内部人员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绩效考核,要依据考核结果分配项目资金。外聘责任医生(村卫生室)的劳动报酬根据卫生院年度实际人均到位资金的50%设立,并合理承担5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根据社区责任医生(含院内职工兼职)完成的工作当量按季(或按月)进行预拨,年底通过年度项目工作绩效考核结果,采取“多扣少补”的原则,确保经费补助到位;进一步明确以重点人群、重点项目的量化补助为主,以服务人口统筹分配为辅的经费管理机制。
4、继续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卫生院要结合实际,组建高血压或糖尿病自我管理小组,定点定时开展专家讲座、咨询,组织患者讲课、同伴教育等活动形式。“以点带面”,提高项目服务成效和质量,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5、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象实施居住地管理(主要是妇幼保健服务对象),原户籍所在地卫生院履行迁出相关信息(如服务对象的电话、现住地等)的掌握和通报职能,现住地卫生院承担迁入对象免费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6、严格执行项目免费政策,要使孕产妇、0-6岁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及重性精神病等重点人群真正享受到服务规范要求的免费项目。
7、镇卫计办要充分利用村计生员的作用,及时、准确的动员符合再生育对象参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同时要做好优生健康知识教育。
8、积极做好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指导,引导育龄人群落实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进一步提高药具应用率和有效率,加强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及可疑不良事件上报等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督导机制
卫生院要进一步健全项目工作考核制度,一是按照《平阳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内容,于6月份、11月份上旬对本镇的项目工作进行自查评分;二是结合实际,每季对社区责任医生的重点项目工作进行量化,通过分析报表、实地核实等方式,督促责任医生如期为辖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三是完善“社区责任医生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分标准”,年终对责任医生的项目工作进行全面考核。从注重过程考核逐步转向注重结果考核,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既往绩效考核发现问题的追踪与整改落实。加强项目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强化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的奖惩和通报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服务规范化程度。
1、加强社区责任医生公示制度,宣传社区责任医生服务责任区域、项目工作免费政策,接受社会监督。明确入户服务时间、内容,确保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各社区责任医生采用通知单或电话通知(记录)的形式,督促辖区内适龄儿童及时进行预防接种和健康体检管理、孕产妇进行定期保健管理,切实提高疾控、妇幼工作水平。
2、卫生院要加大参合居民健康体检宣传力度,提高体检率;加强规范档案管理,并增加档案规范性抽查次数,提高健康档案的规范建档率以达到项目指标要求。
3、规范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要求卫生院2个以上,村卫生室1个以上,并署名宣传栏名称),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注明更新日期及期数)。各卫生院要制订健康教育讲座咨询活动工作计划,落实健康教育场地及人员,增加健康讲座场次,以提高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
4、及时做好新生儿访视和产后访视服务,免费提供儿童保健管理血常规检测,切实提高0-6岁儿童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5、加强慢性病管理,严格按照服务规范的要求,每季开展一次慢性病随访质量控制,以提高工作标准和服务质量。
6、加强社区责任医生中医药健康管理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0-36个月儿童中医药服务由中医馆相关科室协助完成。
7、卫生院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落实好食源性疾病、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学校卫生、计划生育等信息的报告和巡查工作。
8、根据结核病患者健康服务规范的要求,做好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推介和转诊、确诊结核病患者首次随访及规则服药、催诊等健康管理工作。
(五)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卫生院要发挥健康档案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状况载体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完善和丰富健康档案内容,将每一次针对居民个体的服务及时录入档案,并充分整合利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浙江省预防接种(金苗系统)、浙江省慢性病监测信息系统、浙江省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温州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及医院诊疗服务等信息的数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各信息系统在项目考核中的作用,并逐步将信息系统业务运行中生成的原始数据作为绩效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加强用户权限管理,确保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