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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办年终总结以及工作计划 篇2

2024-07-16 来源:乌哈旅游

  xx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落实我局和采购中心规划的关键之年。采购中心的工作总体思路是:通过完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网上竞价,推动采购规模的持续增长;改进项目评审环节,提升采购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调整内部结构和人员配备,对工作规程进行全面梳理完善,提升采购工作执行力和工作状态,实现采购规模的稳步增长,力争xx年完成采购规模160亿元。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中央和我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学习科学观,继续巩固和扩大落实整改的成果,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政治理论和采购业务学习。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真正做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切实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执行采购中心内部学习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内部学习培训和交流,每季度组织以采购政策法规、相关业务工作为重点的全员培训;继续组织重点项目、废标案例和质疑项目的案例分析总结会。

  (三)以制度创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政教育工作,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我局关于廉政建设的要求,不断完善中心内部廉政措施,以开放评标现场等完善项目评审的制度办法作为切入点,不断增强集中采购的透明度,牢固筑牢反腐制度防线。

  二、加强沟通协调,稳步推进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一)加强沟通协调。加大与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及时交流工作情况,研究探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各业务处工作职责,继续进行与各部委的走访联系,深入了解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对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时进行沟通,进一步拓宽采购项目来源。组织召开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适时组织重点采购单位采购人、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座谈会,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改进工作。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1、深入学习借鉴国内外政府采购的先进经验,赴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好的省市,对其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调研走访,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开阔视野。2、积极开展对中央国家机关京外单位、教育和医疗等采购量较大的系统性采购单位的调研走访,深入了解掌握采购需求,调查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积极拓展新的采购增长点。3、加强市场调研,了解产品特性,加大与设备生产厂商和相关领域技术专家的交流,提高对政府采购产品的技术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动态的了解和把握能力。4、加强对采购数据的分析和整理,制定新的指标体系,突出实用性,为采购决策提供科学的实际数据支持。

  三、积极发挥政策功能,服务于国家经济发展大局

  按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国家发展战略,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关于节能减排、自主创新和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通过改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采购合同等方式,确保政府集中采购政策目标的实现。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环保节能产品特别是节能节水建筑材料、变频空调、再生打印和复印耗材,再生复印纸的采购方案;研究提出在高端信息产品领域,推广采购本国产品的措施。

  四、重点做好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

  针对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中存在的价格、服务等方面问题,深入调查,了解情况,研究改进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方式方法,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行精细化管理,按照产品特点进行专业化分工;加强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履约管理,研究起草《协议供货后期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审核原则和程序,减少日常管理的随意性;积极扩大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项目实施范围,对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光纤及互联网接入等服务类项目试行定点采购;进一步完善协议供货批量采购制度以及入围产品的二次竞价等价格监控机制,扩大实行竞价的产品范围,对复印机、投影仪等竞争充分的品目试行竞价;建立优选中标产品推荐制度,增强政策性指引,为采购人提供客观参考。

  加强对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的履约管理,研究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制定量化考核管理细则,对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打分考核,对排名靠后的供应商予以警告、暂停甚至取消其参加相关项目的资格等处罚,同时对空缺供应商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增补,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工作的严肃性,做到优胜劣汰,促进供应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充分发挥网上竞价采购的作用

  规范网上竞价采购操作流程,满足采购人合理需求,增强网上竞价的适用性,扩大采购规模,提升服务水平;探索网上竞价和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相结合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政策组合拳的力量。

  六、合理配置机构和人员

  根据局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发展形势及实际工作的矛盾和焦点问题,对中心的职能分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进行适度的调整。建立工作人员轮岗的常态化机制。在保证各处室工作职责正常履行的前提下,进一步充实一线采购业务人员力量,不断提高采购工作质量。提高独立完成工程类采购项目的工作能力。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进一步完善采购流程

  修订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办法和工作流程:严格执行采购项目分级审批、采购文件集体讨论、重大项目集体会商和采购项目双人负责制;探索采购文件(包括评标办法、招标需求和投标人资质条件)正式发布前进行公示及供应商参加的专家论证审核的制度办法;进一步完善质疑处理的工作程序,修订质疑处理工作流程,引入质证程序,保护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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