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劳动风采,咏单位魅力”
歌咏比赛活动方案
为了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唱红歌,唱正义之歌,宏扬单位文化,举办以“颂劳动风采,咏单位魅力”为主题的歌咏比赛,特拟定如下活动实施方案:
一、比赛时间
20__年4月27日14:00——16:00
二、比赛地点
林业局大会议室
三、参赛对象
林业系统所有职工均可报名参赛,各下属单位和科室必须有1人以上参赛。
四、评奖办法
1、奖项设定: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一等奖:500元现金及荣誉证书;
二等奖:300元现金及荣誉证书;
三等奖:200元现金及荣誉证书。
2、评奖规则:
本次歌咏比赛以10分为满分:演唱歌曲切合主题2分、演唱技巧2分、舞台表现2分、演唱效果4分。
五、活动组织
成立歌咏比赛领导小组,由局长郑世云任组长,纪检组长罗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杨、李、徐、周等同志具体负责本次歌咏比赛的筹划和运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