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长职责
一、在分局的领导下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分局的指示、决定;全面主持本所工作,对局长负责。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本所各项工作目标和计划,并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负责本所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抓好本所干部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负责审批、审核以工商所名义或分局委托以分局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五、认真及时处理各种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六、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和加强管理的办法。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支部书记职责;
一、有计划的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经常对干部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二、认真抓好党组织日常工作,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三、积极开展效能建设、行风建设和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努力维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认真抓好绩效考评,健全考勤、考核、奖惩制度,表彰好人好事,调动全所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做好干部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干部思想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组织干部开展文体娱乐活动。
六、协助领导抓好业务工作,了解掌握全面情况,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业务工作中去,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副所长职责
一、协助所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分局的指示决定。
二、在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本所工作分工,认真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所长外出时负责工商所日常工作。
三、负责具体落实与本人分管工作相关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四、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分会、私营企业协会分会、消费者协会分会开展工作。
五、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服务厅职责
一、受分局的委托,负责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
更、注销登记和验照。
二、负责辖区市场经营主体动态监管有关信息的录入,建立市场经营主体的“经济户口”。
三、负责辖区内小型户外广告的登记,负责手里有关申请商标注册的咨询,指导正确申请商标注册。
四、指导辖区市场经营主体订立及履行合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调解合同争议,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
五、指导辖区食品经营户建立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
六、负责消费者申诉举报站和12315消费者权益联络站工作,受理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调解消费者纠纷;即使处理申诉中心分流的申诉、投诉。
七、负责工商所财务、装备、罚没财物、综合档案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信息、数据的统计上报,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文件材料起草、党建及所务建设等工作。按照所长指示,分送有关的工作任务,处理日常事务。
八、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法律、规章、提供咨询服务。
九、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工作。
十、完成上级机关和工商所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管执法中队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市场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工作,按照辖区市场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等级进行市场巡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二、对辖区内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回访,采集有关信息,提示
其办理相关手续,指导其守法经营。
三、负责辖区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食品、餐饮及其它与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有关的商品及经营主体的巡查,加强对涉及易燃易爆、娱乐、矿山开采经营、特种设备经营等重点行业的巡查,报告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四、查处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中的违法行为。
五、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六、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
七、处理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调解消费纠纷,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八、受派出机关委托,对案件调查取证。
九、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监管工作任务。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职责
一、受理、查处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申诉。
二、受理、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及其它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
三、受理、查处消费者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等方面的申诉、举报。
四、受理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的举报。
五、调解辖区内消费者与经营者产生的消费权益争议。六、
型商场、集贸市场等
建立和指导辖区内居民社区、学校、农村乡镇、大中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维权联络站工作。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有关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