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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放的福利职工辞职后退还

2024-06-29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分析:员工本人辞职,在辞职手续之前员工享受的工资待遇以及福利待遇是不需要退回公司的,如果以此和单位出现纠纷,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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