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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享有哪些权利?

2024-06-30 来源:乌哈旅游

1、怀孕解雇

这可以分为依约定解雇,未依约定解雇两种。前者是指在女性上班就职时雇主会要求职员签署一份只要怀孕就自动辞职的协议书。而未依约定解雇者,则是并未签署任何协议书雇主却自行解雇怀孕妇女。

2、产后解雇

是指怀孕妇女在产后再回到工作职场,却遭受解雇。事实上,即使劳工依合约签署了妊娠期自动离职的协议书,但在法律上来说仍然是无效的。

3、权利须知

a、《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b、《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27条的规定(见下)解除劳动合同

c、《劳动法》第2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d、《劳动法》第27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另外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e、孕妇享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

在我国工资分配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哪些?

1、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5、用人单位过失性解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确需依法裁减人员的,应当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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