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分公司的报税流程如下:
1、领取营业执照;
2、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三十日内开户;
3、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办税务登记;
4、由税务机关审核;
5、审核通过后于当天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分公司的报税流程是,首先领取营业执照,然后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三十日内开户,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办税务登记,再由税务机关审核,最后应于当天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1、如果确实是分公司,一般说来,应当通过总公司汇总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2、如果是子公司(现在很多人分公司和子公司概念混淆,具有法人资格,一般说来,是就地申报并缴纳所得税。其实分公司是否确实具有法人资格的问题,可以在查看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其次分公司在经济上没有独立性,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也没有自己的财产,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分公司在总公司税务机关开具了经营许可证明,可以在总公司缴纳,否则在当地机关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基本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