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名退伙是指合伙人因违反合伙协议或对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等情况下,其他合伙人决议将其除名退伙。被除名人应当收到书面通知,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退伙。如被除名人对决议有异议,可在三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决议将该合伙人除名。合伙人被除名的情形有: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5、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6、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拓展延伸
合伙人被开除的条件和程序
合伙人被开除的条件和程序通常是根据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的。具体条件可能包括合伙人的违约行为、严重失职、不当行为或其他违反协议规定的情况。程序通常需要经过合伙人会议或者特定程序的审议和决策,可能包括提出书面通知、召开会议、进行投票等。在决定开除合伙人之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并确保合伙协议的相关要求得到遵守。开除合伙人可能会涉及到法律程序和法律后果,因此在进行此类决策时,建议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合法性和合规性。
结语
除名退伙是合伙人根据法定事由决议将某合伙人开除的行为。被除名人需履行出资义务、避免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害合伙企业、遵守合伙事务规范等。除名通知应书面告知被除名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被除名。如被除名人对决议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向法院起诉。合伙人被开除的条件和程序通常由合伙协议规定。决策前应公平、公正、合法,并确保遵守协议要求。建议在此类决策前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