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害二级可不可以免除刑事责任,要依据具体案情而定。如果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并且有悔罪等情节的,一般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一、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
1、犯罪嫌疑人侵害是他人的身体权,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如打架时,打伤他人的,就是侵害他人身体权的表现。
2、犯罪嫌疑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这点可以从下几方面得到体现: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可以是拳打脚踢、刀砍枪击等方式故意致人受伤,也可以过失的,如打架失手致人受伤;可以是直接的致人受伤,也可以是间接的,如放狗咬人。总之,只要实施了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他人的伤害,医生的截肢行为。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根据刑法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至少要造成轻伤以上的损害后果。若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3、犯罪嫌疑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通常是指年满16周岁的正常人。但需要注意的是,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4、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是故意或过失造成。如打架,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的殴打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继续殴打致人受伤的,可构成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