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死亡证明丢失应该到原来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档补办,如果是火化证,则要到火化单位查档补办,注意要带上个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才能使手续更加方便快捷,也有到医院办死亡证明的情况,医院在签发《死亡医学证明书》时,只负责本单位诊治过程中死亡居民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签发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