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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是否都必须进行宣判?

2024-07-14 来源:乌哈旅游

刑事案件一定要开庭宣判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指控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但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会审阅案卷材料、讯问嫌疑人并听取相关人员意见,并最终决定是否起诉。对于没有违法行为或犯罪事实不成立的案件,检察院会退回给公安机关处理。总之,刑事案件的开庭宣判与案件性质和审查程序有关。

法律分析

一、刑事案件一定要开庭宣判吗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所以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一定会开庭宣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二、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怎么办

1、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要指定检察员或者经检察长批准代行检察员职务的助理检察员办理,也可以由检察长办理。

2、审阅案卷材料。

办案人员接到案件后,要及时地审查公安机关或刑事侦查部门移送的案件材料是否齐备,有无《起诉意见书》、证据材料和其他法律文书。

3、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4、补充侦查。

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5、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根据审查的具体情况,检察院提出起诉或者不起诉以及是否需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要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检察院审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如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刑事案件,法院一定要开庭宣判的,但开庭和宣判的方式有所不同。

如果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一定会决定开庭审判。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会审阅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根据具体情况,检察院会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案件,可以进行不公开审理。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的开庭宣判有其特殊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一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适用本章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百四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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