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期限内律师不可以看卷宗,在检察院还没有下批捕令之前律师一般是不可以看到卷宗的,大多数的刑事案件逮捕时间在审查起诉时间之前,而律师行使阅卷权的时间是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从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之后律师就可以会见到犯罪嫌疑人了,但不一定刑事拘留之后就可以看到案件的卷宗。律师在案卷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有权阅看和复印案卷材料,但律师也不不允许将案卷材料给当事人和家属看。所以当事人和家属始终是看不到卷宗的,当然检察院指控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证据均需要当庭举证质证,也就是说庭审时,当事人和家属可以听到或看到公诉人列举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