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去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的,而此时离婚诉讼的程序基本都是一样,在《 民事诉讼法 》中有严格的规定,具体就包括了三个阶段,即起诉阶段、答辩阶段、 开庭审理 阶段。而在 起诉离婚 的过程中调解属于其中必经的程序,因为也是其中很重要的一步。 起诉 离婚的程序 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 起诉书 、副本及相关的 证据 ;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 立案 ,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 起诉状 ; 2、准备 诉讼 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 管辖权 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 委托律师 或者其他专业人士 代理 诉讼(一般情况下 离婚 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 子女抚养 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 判决书 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 财产分割 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在去 法院起诉离婚 之前,其实当事人也要搞清楚此时具体的 离婚程序 是怎样的。毕竟 诉讼离婚 与 协议离婚 不同,在程序上面自然诉讼离婚也是要比协议离婚复杂的多,因而很多时候夫妻离婚往往都是首选协议方式。而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那么才会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