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籍申请要件:1.居住5年以上且连续在日本居住;2.年满20岁且具备成人行为能力;3.品行善良;4.自身及配偶有足够资产与技能维持生计;5.没有国籍或在获得日本国籍时放弃原有国籍;6.不加入暴力组织或主张破坏日本国宪法的政党。
法律分析
1.居住要件
在日本连续5年以上拥有住所。不仅仅是连续在日本居住5年,并且今后也会继续在日本生活并获得法务大臣的认可,5年期间可以短暂离开日本,或者住所变动,都不会影响申请。
2.能力要件
申请者20岁以上,并具有本国法律规定的成人行为能力。归化申请者必须为成人,并且具有法律上有效法律行为的能力,而与成年人父母一同申请的子女,可以不用满足这一条件。
3.品行要件
申请者品行善良。根据一般的社会常识,只要是普通守法的成年人就可以满足,实际上,如果不满足这一条件也不能进行申请。一般会从职业状况、经济活动、社会活动、日常生活、纳税与否、是否触犯过刑事和行政法规等方面进行调查。
4.生计要件
申请者自身及其配偶拥有足够的资产与技能维持生计。没有重大的借贷并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就能满足这一条件,并不需要达到富裕的水平。但是为了证明足够维持正常的生计,必须将收支及资产状况全部作为证据向法务局提交。
5.国籍要件
申请者没有国籍,或者在取得日本国籍时放弃原有国籍。由于日本不认可双重国籍,申请日本国籍时,在获得日本法务大臣批准后,要到中国大使馆办理放弃中国国籍手续。
6.思想要件
自日本国宪法施行日起,申请者不得加入或者企图结成以暴力破坏日本国宪法及日本政府的团体或其他类似主张的政党组织。
结语
根据以上要求,申请者需要在日本连续居住5年以上,并获得法务大臣的认可。申请者必须年满20岁,具备成人行为能力。品行良好也是必要条件,需要满足一般的社会常识和守法要求。申请者及其配偶需要有足够的资产和技能维持生计,而且没有重大债务。申请者不能同时持有其他国籍,如果有,需要在取得日本国籍后放弃原有国籍。此外,申请者不得加入或支持以暴力破坏日本国宪法及政府的组织或政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之间的引渡,依照本法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第四章附则第五十五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进行引渡合作。
引渡合作,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