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选举权的基本条件
1、被选举权的基本条件为: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必须年满18周岁;
(3)必须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被选举权是指国公民被选任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二、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享有我国选举权有三个基本条件:
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具有中国国籍;
2、年龄满18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3、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公民的选举权不会因为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等原因而被剥夺,除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