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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是共犯吗?

2024-07-08 来源:乌哈旅游

非法集资出纳如果知道对方的行为属于非法集资并且帮助对方属于共犯,如果不知道对方的行为是非法集资不属于共犯。

根据《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点,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罪共犯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较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行为。

一、非法集资职工如何判刑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当今社会的快速发展,有些公司利用非法渠道获得资金,这些非法行为都是触犯法律的,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当公司因非法集资受到处罚时,很多人都怕自己会受到牵连,对于非法集资公司员工判刑的情况,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员工负责帮助公司的非法集资,理所应当受到法律的处罚以及严惩。当然,不同员工所承担的刑事责任也可能依据他们所在这次案件中发挥的地位、非法集资数额多少、严重程度的等因素来进行判别,不同的情况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在此我要警醒各位非法集资公司的员工们,如果发现公司有非法集资的不法行为,一定要第一时间停止自己与非法集资相关的工作并及时报警。

二、诈骗中间人不知情但获利是不当得利吗

对诈骗活动不知情的不认为是犯罪,但是所得好处费属于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如果中间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在实施诈骗犯罪行为而予以配合实施的,构成诈骗罪的共犯,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如果中间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他人在实施诈骗犯罪行为,是被欺骗而成为中间人的,不构成诈骗罪的共犯,不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但所得好处费是非法所得,必须予以收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四、关于共同犯罪的处理问题

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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