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挂户口,指户口登记地与居住地不一致,但户口落在集体户或落在与其无直接亲戚关系的家庭户中的人,以及没有在户口登记地居住,只在户口登记地落户口的人。寄挂户指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为了工作、学习等原因将落户在本地亲戚或朋友家中,大学生的户口也可以挂在大学内,工作后可挂在工作地的人才市场。这种情况在北上广深这类城市较多,由此创制出暂住证制度,最早是深圳提出的,现在已经被取消了,改为居住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三条
《北京市居住证》是来京人员在京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通过积分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来京人员在京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需要证明居住事实的,应当出示其《北京市居住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来京人员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应当核验来京人员的《北京市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