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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范文

2024-07-16 来源:乌哈旅游

通报批评范文

通报批评范文【一】

关于处理周末报餐行为的通报

兹有生产部二车间针修员工谢坤伟、王子达自公司提供周日用餐福利以来,经核查在20××年11月8号和11月9号期间,该两名员工均未按照周末报餐和用餐规定进行吃饭和刷卡,其行为明知故犯,目无视公司管理规定,严重影响公司相关管理纪律,念其该规定实施以来首次违反和认识错误态度较好,为严肃周日报餐管理纪律,警戒他人,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根据周末报餐有关规定,经公司生产部管理层研究决定,现对该两名员工的违规行为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希望公司全体人员以此为戒!在周末报餐中严格遵照规定报餐和用餐,如再发生类似现象,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

通用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生产部

20xx年x月x日

通报批评范文【二】

安全事故通报批评

20xx年x月x日至24日集团本部发生2起轻伤事故,现将这二起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棒材一厂

1、事故经过:

20xx年x月x日13点50分左右,棒材一厂一线丙班精轧调整工##在协助8#机安装导位的过程中右手小拇指被导位压至骨折。当时,该班在实施检修换槽装导位,精轧调整工##被带班长安排在8#机协助安装。在安装导位的过程中,行车未能准确将导位起吊至安装位置正上方,需借助外力将导位推到位。在此情况下,##右手推导位,左手打手势,指挥行车工##1将吊钩微微下降。而行车工在收到指挥信号之后误理解为需微微向北移动,结果两人因沟通与操作失误致使导位翻身上翘,导致##右手小拇指被压至骨折。

2、事故原因:

(1)精轧调整工##安全意识薄弱,在协助安装导位的过程中发送不规范信号手势,在推导位的过程中没能将手放置在安全的区域,且在导位翻身时未能及时将手移开;

(2)行车工##在接收到不规范信号手势之后,不经确认即开动行车;

(3)将钢丝绳从导位孔中心穿过以实施导位起吊安装存在安全隐患。

3、事故性质: 轻伤事故。

4、根据分厂处理意见,通过调查核实,依《安全事故考核制度》第6.5条规定,对此起事故作出如下处理:

(1)精轧调整工##负主要责任,考核500元,鉴于其平时在工作中安全意识一直比较薄弱,除考核500元之外并作调离工作岗位处理;

(2)行车工##1负次要责任,考核200元;

(3)轧机组长,负领导责任,考核200元;

(4)带班长,负领导责任,考核100元;

(5)责成棒材一厂立即组织所有指挥人员开展有关《起重指挥信号图》等行车指挥知识的培训,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管。

二、炼钢厂

1、事故经过:

20xx年x月x日18点40分左右,炼钢厂甲车间修磨组,修磨工##在与行车工##1配合装车的过程中左手食指与中指被圆管坯夹至骨折。当时,##在车上,车辆头朝正南停放,车内共需装5吊圆管坯,车厢内已装有三吊九根圆管坯(230*9000,平放)。在装第四吊圆管坯时,行车工把坯起放在了车厢中间而不便于继续装第五吊,##遂示意行车工重新起吊圆管坯向西放。当行车工重新起吊圆管坯向西移的时候,坯开始晃动,坯一头也移至了车厢外,无法放到位。见此情况,##便用手去扳坯,而就在这时,坯的另一头碰到了车厢插桩,致使3根圆管坯重叠起来夹到了赵伟俊的左手,导致##左手食指与中指骨折。

2、事故原因:

(1)第四吊圆管坯已放到车箱中间位置后在向西移动的过程中行车起吊太高,导致三根圆管坯(当时是平的)碰到插桩后重叠起来;

(2)修磨工##在与行车工配合装车时安全意识薄弱,没有遵守操作规程,不该用手去扳坯,在坯重叠起来时也未能及时将手移开;

(3)行车工##1在吊坯时安全意识薄弱,没有遵守操作规程,在明知在##用左手扳坯可能对其造成伤害的情形下,没有拒吊;

(4)双方配合作业时,没有明确的指挥信号。

3、事故性质: 轻伤事故。

4、根据分厂处理意见,通过调查核实,依《安全事故考核制度》第6.5条规定,现对此起事故相关责任人作如下处理:

(1)修磨工##与行车工##1,在配合作业时安全意识薄弱,两人在此次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各考核300元;

(2)修磨组负责人,负领导责任,考核100元;

(3)行车主管,负领导责任,考核100元。

以上两起安全事故,虽然是轻伤,但充分暴露出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众多不足。安全生产任重而道远,没有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集团各项工作也将无法正常开展。时值夏季来临,是事故高发季节,我们各分厂与部门应清醒的认识到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与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教育、监管以及工作技能的培训,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确保集团安全生产形势平稳,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xxxxx

xx年xx月xx日

通报批评范文【三】

干部通报批评

各乡镇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组(党委),经开区党工委、人武部党委,创新区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省、市驻习及县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

近日,县纪委监察局查处了回龙镇副主任科员丁远书违规办酒的案件,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年,**之子在县城**豪园购买了一套二手住房,**年12月完成装修。2月11日,**在**酒楼以儿子购买房屋为由操办乔迁酒邀请亲朋好友赴宴,收受礼金9350元。当天上午10时43分,被县纪委现场查获。

领导干部不得违规办酒,早在**年,县委办就下发了《关于印发〈**县禁止干部职工滥办酒席规定〉的通知》(习委办字〔20xx〕88号)文件,省委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集中整治基层“走读风、赌博风、衙门风、庸懒风、滥办酒席风、优亲厚友风”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黔群组发〔20xx〕23号)文件,明确规定严禁党员干部自己或以家庭成员名义变相违规操办酒席,而丁远书身为副科级领导干部,以儿子购买房屋名义操办乔迁酒席,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20xx年3月16日,经习水县纪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丁远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收受的礼金9350元。

县纪委再次重申,各级党委(党组)要从本案件中引起高度警醒,吸取教训,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本辖区制止违规办酒工作: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委、县委关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规定,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树新风,严禁干部职工违规办酒。

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落实事前申报审批制度。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转变作风规定,狠刹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借机敛财歪风,坚决反对“四风”、基层“六风”,严查违规操办酒席行为,营造全社会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县纪委监察局将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办酒监督力度,对辖区内违规办酒反弹严重的,除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从重从严处理外,还将按照“一案双查”、“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所在单位、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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