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分类与编号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凤凰城发展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分类与编号,便于文件的控制、使用与保存,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山东凤凰城发展有限公司所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第二章 文件分类
第三条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
1、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质量手册;
3、程序文件;
4、制度、办法、作业指导书等管理性文件;
5、标准、规范、图样等技术性文件;
6、相关外来文件;
7、质量记录表式等其它文件。
第三章 编号规则
第四条 代号释义
Q---质量管理体系
FHC---凤凰城
SC---质量手册
CX---程序文件
GL---制度、办法、指南等管理性文件
JS------标准、规范、图纸等技术性文件
JL------质量记录
A,B,C---版本
第五条 质量手册编号格式
Q/FHC.SC--XXXX
发布时间
发布时间以“年”为限。
第六条 程序文件编号格式
Q/FHC.CX.XX--XXXX
发布时间
文件顺序号
发布时间以“年”为限。
第七条 制度、办法、指南等管理性文件编号格式
Q/FHC.GL.XX
文件顺序号
第八条 标准、规范、图纸等技术性文件使用技术资料编号办法,即按项目性质、地点、内容等编号。
第九条 外来文件中如有编号,则沿用原编号,无编号的执行第七条规定,其中,技术性文件执行第八条规定。(国家法律法规不再加编号)
第十条 质量记录表式编号格式
FHC.JL.XXX
顺序号
第十一条 第一版本文件为A版,以后换版依次为B、C、D……。
第四章 分发号规则
第十二条 各职能部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分配一个部门代号,分发号即使用部门代号。文件需二次发放的,各部门建立分发记录。
受 控 |
分发号: |
部门内部文件由使用部门确认受控方式。
第十四条 质量记录表式不加盖“受控”标识,国家标准指定的统一表式不再统一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