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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法院拍卖了以后,一般可以拿多少安置费

2024-07-04 来源:乌哈旅游

房子法院拍卖了以后,拿不到安置费,房子拍卖后债权人拿到的是执行款。

一、农村房子法院可以执行吗?

属于农村的房子法院能执行。法院执行农村房屋的主要方式是拍卖,将拍卖款作为债款还给债权人,如果有剩余部分将会还给债务人。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即使是当事人唯一的住宅,法院也可以执行,只不过需要给债务人准备暂时居住的地方。

二、法拍房无法腾退如何上诉

法拍房无法腾退上诉方式如下:向法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交相关申请书。法拍房,即法院拍卖房产,是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当债务人无力履行借款合约或无法清偿债务时,而被债权人经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案款偿还债权。而在过程中进行拍卖的房子就是法拍房。

三、用房产抵不了债务怎么办

个人有房产,但房产抵偿不了债务的,债务人需要继续清偿债务。《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第四十条,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取得拍卖标的的,有权要求拍卖人或者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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