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苗木品种、规格、数量
二、苗木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式
1、验收标准
(1)从公分起量树杆直径达到_____ 公分,允许偏小一公分,但偏小的数量不得超过整车数的_____ %。
土球直径要求_____ 公分,允许偏小_____ 公分,但偏小的数量不得超过整车数的_____%。
(2)树冠要求:树杆弯度以树杆两端点拉线垂直偏差不得超过公分。
(3)苗木装车与运输过程中正常皮损不得超过_____ 平方厘米,不明显影响树形的断枝,一般性的土球松动(掉土不超过整土球的五分之一)视为合格品。
2、验收方式
(1)由乙方(或甲方)出具供货清单,甲、乙双方专人按合同验收标准当场验收,填单,签字。
甲方当场垫付运费和结清货款。
(2)不合格的苗木由甲、乙双方当场协商变价处理,严重不合格的交由甲方当场抛弃。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组织车辆将货物运到合同约定地点,运输中的一切相关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货物到达约定地点后卸货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期限自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止。
五、付款方式甲方预付乙方定金¥_____ 元。
每车货品运到约定地后,甲方按实际验收情况当场垫付本车运费和结清货款。
定金在最后二车货品结算时抵作货款结算。
六、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收取合同额%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七、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七、纠纷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文依法签订,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有法律的约束力。
买卖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变更和解除的条款办理。
2、本合同由一方本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文规定,责任方药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3、本合同正本_____ 份,双方各持份。
副本_____ 份,送合同管理机关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及银行。
4、本合同为苗木买卖合同,乙方不承担甲方苗木成活率任何风险,但有为甲方提供技术指导的义务。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