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建筑地址:
1.1甲方将其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商业经营使用。
二。房屋面积:
2.1甲方对其所出租的房屋拥有合法出租权且无争议。
2.2该房屋的面积为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
3.1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自年月止。
3.2于年月日前将房屋腾空交给乙方使用。
四。定金:
4.1乙方应付的定金为人民币元,于年月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4.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自租期开始之前如甲方违约,则上述定金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由甲方没收。
4.3租期开始之后,上述定金将自动转为。
五。租金:
5.1租金年度数额及支付日期,详细如下列表。
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支付日期为年月日。
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支付日期为年月日。
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支付日期为年月日。
第四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支付日期为年月日。
第五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支付日期为年月日。
甲方指定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收款人:
5.2支付方式:
租金按为一期支付,首期租金于年月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时间为上期租金到期前天支付,先付后用甲方收到租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但甲方收取的租金不提供正式发票。
5.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则每逾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的万分之二点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超过日,除如数补交租金及滞纳金外,在未经甲方谅解的情况下视为乙方擅自中止合同,并按本合同11.1款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六。保证金:
6.1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6.2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在乙方将房屋完好的向甲方交割清楚、并付清所有乙方应付费用后二天内将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
6.3如乙方拖欠水、电、通信、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或者租金,甲方有权自保证金中予以扣除。甲方扣除后的保证金,乙方应在两日内予以补足。
七。其他费用:
7.1租赁期内的水、电、通信等费用由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7.2物业管理费由承担,并按按单如期缴纳。
八。甲方的义务:
8.1甲方须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并确保水、电、通信的正常使用,以及房屋内外结构、设施等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8.2甲方提供的房屋设施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害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8.3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该房屋。
8.4甲方应确保对该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的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情时,甲方应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而遭受损害的,甲方应负全赔偿责任。装修费用按每平方米计算。
8.5甲方同意乙方租赁该房屋的经营使用性质为餐饮、饮食行业。
九。乙方的义务:
9.1在入租时应检查甲方所配备的设施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负责修复和配置。
9.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破坏承租房屋整体格局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改装及装修。
9.3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9.4乙方可以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将该房屋进行转租、分租、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但须提前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允许并提供相应配合;并对承租的房屋及设施有爱护,保管的责任。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致使房屋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9.5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承租的房屋,不得擅自变更使用性质,不应存放危险物品,转让合同。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0.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应提前天通知对方,且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续租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10.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年月日将承租的房屋及设施在正常状态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之下,均视放弃,由甲方处置。
10.3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单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中止,如一方擅自中止合同则视其为违约,按本合同11.1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一。违约处理:
11.1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人民币元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无过错方损失,则违约方还须就不足部份支付赔偿金。乙方的装修费用按每平方米元计算。
11.2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2.1其他
12.2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甲方需提供给乙方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复印件
12.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产。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