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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用工合同

2024-06-26 来源:乌哈旅游

药店用工合同

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被聘用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愿意确立劳动关系,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履行。

一、工作地方及期限:甲方同意聘任乙方为始兴县 药店营业员,时间一年,从二0 年 月 日至二0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时间及工资待遇和权利义务

1、乙方每月工作上班 天,每月休息 天,每月基本工资 元,实行工后工资制(次月发放)。

2、甲方根据市场变化及业务需要,采取促销提成奖励活动,按月提取相应的产品销售奖给乙方,采取能者多劳,上不封顶,下不设限的奖励模式(无上岗证和健康证明除外)。

3、乙方必须持上岗证和身体健康证明上班。未取得上岗证明和健康证者,视为临时工,待遇另订。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规定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需上班时发给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

5、乙方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应参加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不愿买社保及医保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应忠于职守,提高工作自觉性和综合工作能力,遵章守法,细心服务,尽量避免药事纠纷的发生,如发生药事纠纷,责任应属乙方负责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年终时根据乙方的业绩贡献、工作能力等情况一次性奖励给乙方(犯错者除外)。

三、终止和变更合同。

1、乙方如需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

2、甲方需在合同期内解除合约,按国家规定补偿工资给乙方。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以上协议外如有特殊情况,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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