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____号商铺,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作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_____元/平米/月。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租金一年一次性付清,乙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房租,以后每年租金均在当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
第四条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负责。
2、如因乙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地砖和吊顶。
第五条甲责任和义务:
1、甲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负责处理。
2、甲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使用。
第六条乙责任和义务:
1、乙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3、在租赁期间,乙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房屋的,由乙负责。
5、乙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________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乙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必须负责退还乙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甲应提供产权证身份证明等文件,乙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