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疾控中心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一)工作制度
1、卫生应急组织管理制度
(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卫生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3)建立县应急专业队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各类人员相对固定,如有调动,应及时补充。
(4)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包括采样器材、检测试剂、消杀药品、个人防护装配等,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需要。
(5)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6)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卫生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技术方案的制(修)定、队伍装配采购等方面,并安计划组织实施。
(7)针对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特征,组织制定县疾控中心调查、处置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技术方案。
(8)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
(9)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相关规范开展工作,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
(10)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指导,服从县卫生局的统一协调和指挥。
2、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1)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型,组建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确保专业结构合理。
(2)健全应急队伍成员库,建立基本资料档案,并及时更新信息
(3)应急队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应急处置情况对成员及时进行调整。
(4)每年开展专题应急培训与演练,以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3、应急队伍装备制度
(1)根据应急队伍的职能,制度本级应急队伍的装备标准和目录。1
(2)各专业小组根据耗损和需求上报本年度装备采购申请,由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总成装备采购年度计划,按有关程序采购。
(3)应急装备办公室组织专家验收应急装备,做好装备的仓储管理、维护保养及训练使用等工作,定期监督检查应急队伍的应急装备使用情况。
(4)凡属于个人生活的装备由队员自行保管,必须做好在使用期间正常使用。其他装备由单位统一由专人保管。
(5)专业人员要熟悉使用各类装备的程序,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相关物品交专人维护保养后入库。
(6)在应急工作中所耗损的物品要及时上报随时采购补充入库。
(7)对装备的物品应有专人定期维护保养。
4、应急物质储备制度
(1)根据各类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的需要,编制“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应急物资配置方案”
(2)每年底由物资保管员清点储备物资,及时清理过期失效物品,做好“储备物资清单”的登记工作。
(3)每年初根据上年度“储备物资清单”编制当年采购计划,上报有关部门购置。
(4)对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快速检验器材和试剂、传染病隔离、放射源隔离、防护用品及设施等卫生应急储备实行分类管理,按保存条件分别存放。
(5)储备物资需领用时,应填写“储备物资领用单”,经有管领导批准后发放。
(6)储备物资被领用后,应按照“应急物资配置方案”的数量及时采购补充。
5、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制度
(1)积极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工作,以提高专业队伍的应急能力和水平。
(2)每年开展辖区内应急培训需求调查与分析,制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目的、内容、对象、时间、地点、教材,以及效果评估、费用预算等项目。
(3)培训对象为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队伍和公共卫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防保人员。
(4)根据培训对象,确定培训内容或选择合适的培训教材,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进行。
(5)根据培训对象专业特征与技术水平,确定培训内容并选择合适的培训教材,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处置专业技术和处理流程等。
(6)培训实行考试和评估制度。用问卷、集体座谈、抽查随访等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调查评估,以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培训结束时撰写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培训项目概况、受训人员及培训考试、培训效果分析与经验总结等。
(7)培训结束后要整理培训资料进行档案管理。
6、卫生应急演练工作制度
(1)定期开展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的演练,并不断地完善预案和方案。
(2)开展应急演练需求调查和分析,制定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年度演练计划,报县卫生局。
(3)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工作的实施技术方案,内容应包括:演练目的、组织、参加人员、演练内容与形式、时间与场地安排、评判要点、保障支持、经费预算,工作要求、效果评估和注意事项等基本要素。
(4)以实战要求对待模拟演练,认真做好演练前的准备工作,各项措施均应落实到位,包括组织管理、技术规范、物资准备、部门配合、媒体沟通等。
(5)实行演练现场评估制度。对演练过程要进行现场点评,确保演练达到设计要求。在演练结束后,通过问卷、集体座谈和现场评讲等形式开展演练评估和总结,完成演练评估报告。
(6)使用的物资在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归还入库,不足部分要及时补充。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制度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网络体系包括法定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症状监测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以及12320公益电话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保证信息的及时收集、核实、分析与反馈。
(3)及时对监测系统敏感性、及时性、代表性、灵活性、可接受性、数据质量及成本效益比例等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监测系统。
(4)定期分析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资料,对下一阶段趋势开展预测预警。
(5)建立新发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系统,选择医院或学校等作为监测哨点,根据症状监测原理,开展常见及重点症状与疾病的预警监测工作。
(6)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反应制度,通过预警监测发现异常症状/疾病聚集性信号,即启动现场调查,核实原因,开展科学处置。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不得隐瞒、谎报、迟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迟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的网路直报、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任务。
(3)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网络直报用户密码的分配和管理,网络直报密码友要定期更换,不能泄露和转让。
(4)设置专门的举报热线电话,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对公众举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调查核实确认,按规定程序上报和网络直报。
(5)报告范围:传染病暴发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性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医源性感染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核事故和放射事故、有害生物与化学毒品播散,4
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6)报告程序: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在2小时以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县卫生局报告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事进行网络直报。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做出事件进程和结案网络报告。
(7)报告内容:首次报告应尽可能说明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受累人数、主要症状和体征、可能的原因、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发展变幻及控制情况及时进行事件的进程报告及结案报告,包括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或存在的隐患、控制措施及效果等内容。
(8)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逐级及时对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进行审核,及时订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了解和掌握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每日对网络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动态监控,并做好记录。
(9)定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根据需要随时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题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要做好事件动态与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的追踪。及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局上报,并向辖区各医疗机构反馈。
(10)每年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检查结果上报县卫生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向辖区各医疗机构反馈。
(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有关原始记录和表格、调查分析报告、汇总分析总结等文档应定期整理归档,有关电子文档和数据要硬件备份异地保存。
(12)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泄露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关键信息,以及事件受累者的个人信息。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制度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针对疾病爆发和流行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以尽快明确病因(包括传染源或危害源、传播途径或危害途径、高危人群及主要危险因素)等,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件危害。
(2)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组织现场调查工作组(包括流行病学、实验室检测等专业,必要时可增加其他专业和管理人员参加调查);充分准备现场调查所需资料、物品。
(3)现场调查与处置制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现场调查工作,组成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协作。
(4)现场调查与处置工作同时开展。根据制定的方案或计划,迅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并针对事件发生的有关因素,确定并落实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调查方案或控制措施。
(5)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与控制措施相关信息,对现场调查与处置工作开展过程评估与最终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形势需要,进一步完善现场调查、修订或调整预防控制措施。
(6)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及防治措施效果评估,及时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总结。
(7)及时报告或反馈调查处置的进展,做好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
(8)现场工作必须服从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和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10、卫生应急健康促进与危机干预制度
(1)定期分析卫生应急工作的现状与趋势,及时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2)结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3)针对公众心理状况,及时调整健康教育策略,帮会组广大群众树立对科学、对政府的信任,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
(4)利用现代传播设备和技术,及时沟通信息。
(5)通过督查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卫生应急健康教育的各项措施。
(6)积极组织心理专家对公众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测评,根据心理测评结果,提出具体方案,并利用各种途径组织具体实施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针对不同人群采取不同的心理干预措施。
(7)宣传科学防控知识,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和减缓公众心理危机,防止群众产生恐慌心理,预防发生群体性不良事件,促进灾后公众健康心理的重建。
(二)岗位职责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
(1)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2)建立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立上下联系制度和沟通制度。
(3)组织制定专业范围内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技术方案。
(4)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
(5)组织开展专题的卫生应急演练,并积极参加多部门的应急演练工作。
(6)依法组织和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控制事态的发展,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落实预防控制措施。
(7)组织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开展分析与趋势预测,并报告上级县卫生局。
(8)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的研究。
(9)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卫生应急工作任务。
2、县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职责
(1)组织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2)制定卫生应急装备与物资储备目录,建立健全应急装备与物资管理制度。
(3)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培训和演练。
(4)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基层提供所需的技术支持。随时追踪事件进展及处置工作动态,及时完成总结呈报相关部门。
(5)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并进行动态、趋势分析和预警,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6)制定督导、评估计划,对辖区各医疗机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
3、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1)卫生应急相关业务部门包括急性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食源性疾病防治、环境相关疾病防治、放射防护、职业危害控制、检验检测、健康教育等专业科室。
(2)拟定急性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危害、环境和放射污染等预防控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3)开展监测工作,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及时进行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预测。
(4)在县应急办的协调下,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做出响应,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提出针对性预防控制措施。
(5)按规范进行现场采样,并做好个人防护。
(6)开展应急标本检测,同时确保检测人员、标本和环境的生物安全。
(7)掌握国内外应急与控制研究进展,建立或引进疾病控制和检测的新技术,新方法。
4、相关保障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1)县卫生应急相关保障部门包括后勤、财务等部门。
(2)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年度物资计划,积极做好各类应急物资、药品和试剂的储备,并按相关要求妥善保管。
(3)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保证物资、药品、试剂的及时供应。
(4)保证车辆的及时调度,每天必须保证有一辆车随时待命。
(5)负责应急检测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
(6)积极开展人才引进,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所需的各类技术人才。
(7)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年度工作预算,予以安排足够的经费,并留有一定的经费保证急需。
5、网络直报人员职责
(1)依法进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网络报告和管理。应急状态下网络直报人员根据需要随时做好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的网络直报工作。
(2)网络直报人员收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相关信息报告后,认真核对有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完整地录入网络直报系统。8
(3)县疾控机构的网络直报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辖区内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内容进行审核和订正。
(4)做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动态监控,及时识别传染病暴发苗头。
(5)定期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按上级或领导要求完成专题分析报告。
(6)根据要求按时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单位编码、地区编码等基础信息进行维护。
(7)认真接受上级的培训,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辖区内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培训。
(8)根据需要随时对辖区内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9)按工作要求组织对辖区内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单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和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
(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6、疫情值班人员职责
(1)认真落实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确保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流通渠道通畅。
(2)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接班;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脱岗、离岗,若因故迟到或早退,必须与接班人员做好沟通,保证不空岗。
(3)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首先应问清并记录报告人的姓名、可靠联系电话、单位及详细地址,并立即向县疾控机构进行电话核实,问清并记录事件涉及人数、症状、出事地点、就诊医院及病区、可疑致病原因或中毒物品或疑似诊断。立即向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县卫生局电话或传真报告接报信息。
(4)接到疫情举报电话,应首先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电话核实,并根据情况给予恰当处理。
(5)根据需要,按领导的指示及时报告或联系相关应急科室和工作人员。
(6)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设施、设备和物品,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和环境整洁。
(7)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准确、详细、清晰地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内容包括疫情报告情况、处理情况、待办事项,值班室设施、设备,物品完好情况等。
7、现场流调人员职责
(1)积极参加应急培训和演练,掌握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技术和方法。
(2)开展公共卫生监测工作,了解各类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其相关因素,及时进行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预测。
(3)做好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的应急准备工作。
(4)随时待命,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流调任务安排立即做出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5)在现场指挥部门统一领导下,迅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同时根据现场危害源、危害途径以及危害因素的特征,提出相应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措施。
(6)及时对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工作进行效果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和修订应急处置措施。
(7)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反馈调查处置的进展;结束后,就突发事件的原因、流行病特征、所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及其效果评价、以及今后的工作建议等方面,应及时进行分析与总结。
(8)现场调查处置过程中,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和协助其它部门开展相应的处置工作。
8、应急检测人员职责
(1)学习应急检测业务,熟练掌握各种快速检测方法,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检测。
(2)负责突发疫情相关试剂器材准备,保证有足量的个人防护设备、采样器材、检测试剂耗材储备并及时补充,确认检测试剂在有效期内。
(3)负责突发疫情相关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4)应全天24小时保持通讯通畅,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实验室。
(5)根据疫情需要,必要时参加现场采样工作。
(6)做好标本的登记、收样、保存工作,保证样品流转无差错,样品质量不改变,感染性物质无外泄。
(7)检测快速、准确,及时报告。
(8)实验过程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相关规定,确保生物安全。
(9)做好实验后消毒工作,按照有关标准处理废弃物。
(10)遵守保密制度,不违规泄漏相关检测结果。
9、现场采样人员职责
(1)做好应急采样器材准备,确保数量充足、质量合格,随时可用。
(2)所有采样过程应无菌操作。
(3)按照相关技术要求选择正确、有效的采样方法。
(4)做好标本的编号标识,认真填写送检单,保证相关信息完整。
(5)采样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相关规定进行,做好生物安全防护。
(6)样本的包装和运输严格按照相关生物安全规定进行。
(7)做好采样后的现场清理工作,对废弃的采样器材、防护器材进行消毒处理。
(8)按正确的运输保藏条件将样品及时送交相关实验室。
10、疫区(点)消杀人员职责
(1)积极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培训和演练,熟练掌握相关消杀技术。
(2)加强对消杀药械的储备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药械及检测工具,保证消杀药械可以随时调用。
(3)出发前,应检查所需的消杀器械、消毒剂、防护用品,做好准备工作。
(4)到达疫点后,按照技术方案或规范开展消毒、杀虫或灭鼠工作,指导居民搞好环境卫生。
(5)在消杀过程中,不得吸烟、进食,不得随便走出消毒区域。
(6)在现场消杀处理后,对携回的污染衣物应立即分类进行最终消毒。
(7)清点所消耗的药品器械,及时整修和补充。
(8)及时填写消毒工作记录。
11、健康教育人员职责
(1)及时了解国内外应急健康教育发展动态,积极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培训和演练,熟练掌握相关卫生宣传技能。
(2)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与传媒密切合作,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媒渠道加强针对性的卫生应急宣传与教育,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参与编印卫生宣传材料。
(4)坚持利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在日常健康教育工作中普及应急健康知识、技能。
12、应急储备物资保管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保管及分发规定,保证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应急工作所需。
(2)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入库验收制度,做到应急储备物资的名称、生产厂家、数量、产地、规格、型号、参数、批号(出厂日期)“八核对”,否则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3)定期对应急储备物资进行清点核对,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帐册资料齐全、完整。
(4)定期对应急储备物资进行检查,保证应急储备物资不发生霉变、受潮、变质、损坏、短缺和丢失。
(5)经常性做好应急储备物资库房的卫生清洁工作,做到库房整洁、通风,物资存放整齐有序。
(6)做好应急储备物资库房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做到消防设施齐备有效、电器线路安全、防盗设备完好无损,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7)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分发制度,未经领导签字同意,不得擅自发放应急储备物资。
(8)要做到工作时间在岗,下班后保持通讯通畅,应急状态随叫随到,确保应急储备物资的发放及时、快捷。不发生差错。
(9)应急储备物资的发放、库存等情况应定期向领导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应随时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