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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险不理赔的范围有哪些

2024-07-03 来源:乌哈旅游

1、食物中毒

个人出现食物中毒的情况,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只有出现了3人以上出现了食物中毒的情况,才会被保险判为意外。如果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中毒,保险公司才会赔付保险金。

2、妊娠意外

按照保险免责条款来看,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都是被囊括在内的。由于被保险人妊娠时意外风险增加,所以多数意外险是不理赔的,目前只有母婴综合保险可以保障妊娠期的风险。

3、过劳猝死

由于过劳猝死并不是因外来的突发情况造成,所以不属于意外,一般的意外险均不赔偿。

一、车祸属于意外险吗

1、车祸是属于意外险的赔付范围内,保险公司是需要理赔的。

2、意外事故就是指的突发,非主观因素导致的事故。车祸一般是都满足两个条件了,只要不是故意就可以申请理赔。所以车祸也是常见的交通意外事故。

3、车祸主要分单车事故和双车事故,单车事故中由本车保险公司理赔,主要涉及车损及车上人员责任险赔付,都是按照保额赔付。双车事故交强险和三者险是赔对方的,车损和座位险赔本车,其中赔付比例按照交警定责比例赔付。

4、但是意外险分意外伤害险和意外医疗险,意外伤害险需要达到伤残等级才能赔付,意外医疗险只要治疗产生了医药费就能报销,具体报销细则要看买的哪种意外险。

二、人身保险合同纠纷该如何解决

(1)重大疾病险

重疾险纠纷主要集中在投保人是否进行了如实告知以及保险人对免赔条款是否进行了明确说明。对于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仅限于保险人的询问。保险人未询问的投保人没有主动告知的义务。

如果存在投保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自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的,合同解除权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如果确诊为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重疾险的免赔条款是所有险种中最繁多复杂、隐性免责最多的险种。这就要重点把握保险人对免赔条款是否进行了明确告知。对明确告知的认定,一般是将免赔条款的文字加大加粗颜色突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方式进行提示、说明。

(2)人身意外险

重疾险保的是自身原因,意外险保的是外来原因。意外险的特征是外来的、非本意的、突发的、非疾病的原因造成被保险人受伤或身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最常见的意外险纠纷是猝死是否属于意外险保险责任范围,法院在审理猝死的保险合同纠纷中,对猝死认定的标准并不统一,有判赔的,也有不判赔的。

判赔的观点认为,猝死只是死亡表现形式,而非死亡原因,猝死的死因包括非疾病的意外死亡,不能简单的将猝死等同于疾病死亡。

不判赔的观点认为,猝死属于疾病死亡,猝死虽具有突发的非本意的特征,但不具备外来的非疾病的要素。因此处理这类案件时要注意对外来的、非疾病的相关证据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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