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会保险参保申报指南帮助申报单位了解所需文件、办理流程和温馨提示。申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等文件,以及员工工资单、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办理流程包括到各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或成华区各街道社保下移经办点办理社保开户事宜,承诺时限为当场办结。单位新开户需法人及经办人参保,非本市户籍农民工参加3类需提供户口簿,制卡业务需到大厅二楼1号窗口申请办理。
法律分析
一、申报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1. 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 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 员工工资单(员工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 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单位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填写《成都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表格不可涂改,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那就不需要组织机构代码凭证。
二、办理流程:
单位持以上申报材料到成华区社保局一楼1-8号窗口或成华区各街道社保下移经办点办理社保开户事宜。
办理单位:成都市各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办理窗口:成华区社保局一楼1-8号窗口及成华区各街道社保下移经办点
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三、温馨提示:
1、单位新开户需法人及经办人参保,若单位法人及经办人已在其它单位参保,需提供参保地社保局加盖鲜章的社保证明;若单位法人及经办人已经退休,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非本市户籍农民工参加3类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户主主页、参保人与户主关系页的复印件)。
3、若需办理银行托收或代扣业务的,需到成华区社保局一楼15号窗口申报。
4、若需办理制卡业务,请到大厅二楼1号窗口申请办理(在街道经办点开户的可直接申请办理)。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在成都地区,社保缴费是由社保局统一征收的。因此,对于新公司来说,购买社保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了解社保政策:首先,需要了解成都地区最新的社保政策,包括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期限等,以便为公司员工合理规划社会保险缴费。
2. 设置社会保险账户: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开设社会保险账户,并为员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新公司需要为员工开设社会保险账户,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3. 按时足额缴费: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新公司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4. 员工信息登记: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保存员工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因此,新公司需要按照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保存员工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5. 合规管理:新公司还需要关注社会保险违规行为,如员工漏缴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以免受到法律制裁。
综上所述,新公司购买社保需要注意以上事项。同时,建议公司员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与社保局保持沟通,确保社保缴费的合规性。
结语
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提醒您,申报社会保险开户事宜需要提交营业执照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员工工资单、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文件和资料。办理流程为到成都市各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或成华区各街道社保下移经办点办理,承诺时限为当场办结。若您有任何疑问,可到大厅二楼1号窗口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