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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琴行教师聘用合同书 篇12

2024-07-16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________(通常为用人学校)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学校审核,同意聘用 同志为 学校教师,具体合同如下: 1、聘用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工作内容: 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按课时计算乙方薪金,并在每月的第二个星期日支付给乙方。

  4.乙方如在聘用期间提出解聘,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在甲方招到老师后离开,否则甲方将扣除当月工资作为补偿。

  5.乙方在寒暑假时不得提出解聘,否则将按学校损失扣除课时费作为补偿。

  6.教师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需要提前请假。迟到一次(无论时间长短),扣除5元钱。

  7.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8.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9.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0.甲方如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否则将多付乙方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11.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每月扣除一定数量的抵押金,直到扣除300元钱为止,在甲乙双方合同终止时,退给乙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1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或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乙方解除本合同。

  聘用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聘用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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