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履行工程合同,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履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内容及项目:裙楼干挂石材
4、承包方式:人工费及附材乙方提供,(石材甲方提供)
5、甲方提供石材进场后,乙方开始施工,施工期限15天。
6、工程面积及价款
(1)实际工程量为82.30平方米。
(2)单价为*元每平方米。
(3)拆除4层两侧部分石材(含扎架子)*元(附签证)。
(4)本工程总价为*元,大写整。
第二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款的结算:费用采用一次性包干。根据乙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完成量,经过甲方核实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办理结算手续。
2、工程款的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的30%,计
(2)石材龙骨及石材安装过半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的40%,计
(3)工程完工后十日内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的25%,计
(4)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甲方应在15日内付清余款。
第三条 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义务
(1)在开工之前提供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协助乙方解决食宿。
(2)提供建筑施工图及有关要求。
(3)负责工程款的按期拨付。
2、乙方义务
(1)依据施工图编制上报施工方案。
(2)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报表)。
(3)乙方对所承建施工范围的安全和质量全面负责。
(4)乙方必须保证质量和施工范围的安全及质量要求。
第四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优良。
2、质量验收标准。
本工程以甲方审定的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标准。
3、隐蔽工程乙方必须先自检,自检合格后及时报请甲方及监理组织验收,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检查,并提供便利条件,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施工、返工或修改。
5、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和监理可要求乙方拆除或者重新施工,若是乙方自身原因所致,费用自行承担,工期不予延缓,非乙方原因而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责任方应偿付对方不能履行部分价款的3%违约金。
2、争议处理可通过太原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六条 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处理
1、乙方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2、出现安全事故,甲乙双方共同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追查,本着谁的责任,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本合同双方确认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允许变更和停止。
第八条 如遇到国家政策性调整或业主原因,使合同不能实施时,双方协商解决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九条 本合同正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开始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