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协议书人:
男方:某某某女方:某某某 年龄:00 民族:汉年龄:00 民族:汉 职业:居民 职业:居民男方:福建省漳州市__县____ 常住户口所在地:
女方:福建省漳州市__县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县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因 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子女抚养:婚生一男某某某于____年__月__日出生,归男方抚养,抚养费由男方独自负担,直至年满18周岁且能够独立生活为止。依照法律规定,女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必须以适当的方式行使。
二、共同财产分割:男女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男女双方的个人衣物、首饰分别归属各方。
三、债务安排:男女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与债务。四、其他事项:男女双方保证:我们完全是因为感情不和,并不是为了逃避计生政策、债务等非法目的。我们保证,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愿接受有关部门从重处理。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