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xx年,平山县共有教职工5659人,其中普通教育教学人员4799人、职业教育人员378人、特殊教育人员16人。共有学生73063人,其中普通教育学生68416人、职业教育学生4647人、特教学生66人。20xx年,平山县教育局共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8411.8万元,其中:支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620万元,特殊教育资金28万元,大学生新生求助36万元,高中教育20xx万元,义务段教育12956万元,职业教育1474.8万元,其他普通教育1207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资金项目绩效自评领导小组,专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数据收集和梳理,确保了数据科学性和完整性。
三、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教财〔20xx〕49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每一位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受到国家的资助。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上级转移支付18411.8万元,资金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1.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按照该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坚持用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2)专款专用管理。在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各项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安排该专项资金的支出使用,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的'申拨、使用审批手续,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3)严格实行单独核算,单独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记账管理,使专项资金来源去向明了,避免与人员、公用等本级财政预算内资金混合使用。
(4)加强内外监督。定期对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与指导,积极接受上级部门监督。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设置:预算项目符合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有明确的绩效目标,目标与部门职责一致,准确反映目标完成情况。
(2)项目产出管理:确保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手中。
五、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及时拨付资金,有利于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改善生活条件。
问题及建议:一是建档立卡等四类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容易造成各学段人数变动,需与乡村振兴局、民政、残联等部门定期沟通,及时更新建档立卡等四类人员信息库,确保应助尽助。二是通过近几年公办园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幼儿教师编制数量明显不足,尤其是公办在编幼儿教师人数少,尽快与编办、人社等部门沟通,解决幼儿教师编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