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我村森林防火责任,增强防火意识,有效预防、控制和及时扑救火灾,保护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头道水村与各组签订责任状如下:
一、各组负责本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职责,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
二、各组要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签订责任书,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并纳入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三、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村的防火意识,适时组织森林防火监督岗,及时消除隐患,1-4月实行24小时电话畅通,发现灾情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四、发现灾情及时报告,积极组织村民进行扑火,禁止小、孤老人进入火区,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五、禁止农户在山上烧火土、烧田埂,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加强预防措施。
六、森林火灾后积极做好调解和补救工作,防止纠纷事态发生。
七、本责任状执行期为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不受责任人变动的影响。如有人事变动,及时做好交接工作。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村委会和各组各执一份。
头道水村委会责任人:
组责任人: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