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
我国很多省市地区都规定了单位必须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职工个人不需缴纳生育保险费)。如果你所在单位为女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那么你在产假期间拿到的生育津贴,取决于你所在地区的生育保险政策和单位为你制定的社保基数标准。女职工生育后,地方社保机构会接到女职工所在单位的申请,在经过核定后,会将你在产假期间(通常为3~4个月)的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一次性打入单位账户,单位在扣除三险一金(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和个人所得税后,将余额发放到个人手中。
有些女性很惊喜地发现,产假期间拿到手中的生育津贴比从前每月的工资要多,这是因为生育津贴是按照你当年的社保基数核定的。政府规定的社保基数应当是你上一年全年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现金补贴的月平均数。这样,如果你在季度或年终会拿到较高的奖金或补贴,那么社保基数就比月工资高,在拿到生育津贴时有一个“大惊喜”就不足为怪了。但需要说明的是,各单位规定的缴纳基数不同,因此每个人拿到的生育津贴的数额也会有很大差别。
如果你所在单位没有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那么你在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当然各单位企业给女职工发放的产假期间工资会依据各地区规定和本单位或企业制度而不同,但是按照国家规定应不低于职工基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