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案件只能办理一次取保候审,不能申请二次的,如果取保候审到期后,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一、取保候审解除的程序是什么
取保候审解除的程序,具体如下:
1、提交申请解除取保候审申请书;
2、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3、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由取保候审人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
申请取保候审的材料有哪些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取保候审申请书;
3、如果申请人是律师,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4、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
办理了取保候审也可能会被判刑,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办理了就一定无罪,一定不会被判刑。办理取保候审后如果经过侦查认定犯罪事实存在,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经过法院审理仍会判刑。
二、取保候审到期以后会如何处理
取保候审到期后,应这样进行处理:可以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
三、取保候审到期后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到期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具体决定;取保候审到期后的做法如下:
1、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
2、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法院判决,并生效的,即开始执行判决刑法,取保候审自动撤销。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