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则与申请人共同协商相关事宜;
3、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