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取保后还得开庭审理吗
需要开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该《规定》第二十四条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时,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传唤被告人,同时通知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
从上述规定可见,取保候审措施对开庭审理不构成任何影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如果是在一审中适用普通程序且是自诉案件的话(已取保候审),法院的审理期限是6个月,而且还可以再延长3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一律为二十日。
其他情形,均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结,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审结。
看来本文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就需要有相应的了解,才能知道在办理取保候审之后的规定,这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很重要的一点,需要依据法律法规来进行处理,大家都清楚了吧。 该内容由 贾彬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