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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美援朝老兵每月待遇

2023-09-09 来源:乌哈旅游

抗美援朝老兵每月待遇是因每个地方不同而不同。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调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标准不低于50元。
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550元。 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以参加过抗美援朝退伍老军人的名义,对其去世后有安葬费或抚恤金的,是民政部门的事情。民政部门对于抗美援朝复员军人去世后遗孀没有任何补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条 (一) 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二)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三)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第四条 (一)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和加强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二)军人抚恤优待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担。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军人抚恤优待经费,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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