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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房产中介找谁?

2023-09-09 来源:乌哈旅游

可以向房产部门投诉,也可以找消协维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法律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

贷款买房时发生纠纷怎么办

从现状看,不少按揭购房者处置购房纠纷的方式是,在与开发商交涉无果后,往往会采取停付供楼款的办法,以表示不满,其实这是一种最不恰当的方式,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因为,其一,购房合同与借款合同不是同一个合同;其二,按揭买房是购房者因资金不足、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根据贷款人的专门用途发放贷款,用于解决购房者的资金不足;其三,按揭买房后银行与购房者(借款人)三者间的关系是一种借贷关系,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之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若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借款人连续6个月以上还未还借款的,贷款银行可视其丧失还款能力并可行使起诉权,直至处分抵押房屋以偿付所欠的贷款本息。

因此,个人实施贷款买房后,期间不论是出现购房纠纷、还是其他原因,切不可采取拒还或拖欠银行贷款的方式,否则购房者的损失将会更大。

遇到购房或质量纠纷时,正确的处理方式是首先找开发商交涉,如开发商置之不理或处理不当时,再通过三种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向当地质监站投诉;二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何处理解除房屋租赁纠纷

合同必须严守,是《民法典合同编》(2021.1.1生效)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当事人可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民法典合同编》(2021.1.1生效)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

租赁房屋具有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合同编》(2021.1.1生效)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合同编》(2021.1.1生效)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

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1)《民法典合同编》(2021.1.1生效)第七百一十一条 【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2)《民法典合同编》(2021.1.1生效)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民法典合同编》(2021.1.1生效)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产中介怕12315投诉么

房产中介怕12315投诉。12315是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而且在全国都有互联网平台,能够为消费者提供全面的服务,解决难题。如果出现了产品质量或者是企业服务的问题,我们都可以拨打这个电话去投诉。比如,很多业主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有时会遇到一些不良的中介公司,就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投诉的效果还是非常不错的。

买卖房子不走中介有什么风险

1、出卖人有可能并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即是说房子并不属于出卖者,其没有卖房的权利;

2、一房多卖。在将房子卖给买家之前,也许房子已经被卖过了;

3、卖房人出卖的很可能是已经抵押的房屋;

4、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重大隐瞒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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