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投诉最有效的方法如下:
1、如果业主通过协商方式和由第三人调解的方式仍解决不了“房产维权”问题,那么就可以通过行政途径维权;
2、对于开发商,业主可以到当地的房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和投诉;
3、对于物业公司,业主可以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物业的总公司投诉,或者更换物业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十条
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费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退回所收取的钱款;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
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投诉房地产开发商的要求有哪些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2、有明确的被诉方;
3、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4、投诉人应当是消费者争议的利害关系人;
5、未超出投诉期限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在一年内的;
6、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7、消费者投诉时应当说出本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8、消费者最重要的是收集好所有有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