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是否属于可以申请专利的内容以及可申请专利的类型,如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第二,签订代理委托协议。此时签订代理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约束专利代理人对申请人的发明创造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第三,技术交底。1.申请人向专利代理人提供有关发明创造的背景资料或委托检索有关内容;2.申请人详细介绍发明创作的内容。第四,确定申请方案。第五,准备申请文件。1.撰写专利申请文件;2.制作申请书文件;3.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取专利申请号。第六,审查。中国专利局会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第七,审查结论。中国专利局根据审查情况将会作出授权或驳回审查结论,这一过程的实际时间一般为:外观设计6个月左右;实用新型10--12个月左右;发明专利2--4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八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