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结婚登记怎么办理
1、民政局婚姻登记,可以先通过预约办理结婚登记“全市通办”业务,预约后当事人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现役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持离婚证件。复婚属于结婚的一种。之后的户口迁移需要确定迁移到男方还是女方,再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婚姻登记必须婚检吗
1、男女两人办理结婚登记后,不是必须进行婚检,因为结婚登记只需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是否婚检由男女双方自主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