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国际公约规定,航空公司对于承运货物的损坏赔偿金额以每公斤250法郎为限;其托运人于交付时有特殊声明,如需付额外运费,且已照付的,运送人除能证明所声明的价值比实际价值较高者外,应照所声明的价值赔偿。
一、运输合同的具体分类
根据《民法典》中关于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运输合同可以分为客运合同、货运合同以及多式联运合同,其相关内容如下:
1、客运合同是承运人与旅客关于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安全运送到目的地,旅客为此支付运费的合同。根据运送工具的不同,客运合同可分为铁路客运合同,公路客运合同,水路客运合同,航空客运合同等.客运合同一般采用票证形式,如车票,船票,机票等。
2、货运合同则是指货物运输合同,是托运人为了完成一定的货物运输量,与承运人签订的合同。
3、多式联运合同就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签订的采用两种及以上的运输方式运输货物或者旅客的协议。
二、承运人无过错要担责吗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较合同其他当事人的责任要重,是法律为保护托运人、收货人,赋予承运人的一项特别职能或义务。货物丧失或毁损,承运人即使无过失,亦不得推卸其责任。原因在于运输合同订立后,托运人即需转移物的占有权,将物交付承运人;同时,由于运输业不发达、工具和手段落后、运输过程漫长,托运人无法得知和证明承运人运送期间是否具有灭失、毁损运送物的故意或过失.但承运人如证明物的灭失、毁损是出于物之本身瑕疵、自然消耗或托运人过失的,可免除责任,但承运人需承担举证义务。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承运人是否具有违约的故意或过失,只要客观上造成了损害,除法定可以免责的事由以外,承运人均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什么叫承运人托运人
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
托运人:是指将货物托付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向承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一方当事人。
区别在于:承运人就是实际运送货物的人,一般如运输公司,船公司,航空公司等。承运人和托运人不会是同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