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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完了还会有事么

2023-09-18 来源:乌哈旅游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治安拘留释放,就是处罚完毕已经没有事情了。

2、如果刑事拘留办理取保候审出来,还要经过审判。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3、行政拘留处罚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拘留释放后如果是行政拘留,该拘留是最终的处罚结果,执行完毕后就没有事了。

4、如果行政拘留后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转为刑事拘留,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一、刑事拘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是什么?:

1、被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2、具有以下法定紧急情形之一: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拘留的程序

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持证);

2、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4、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5、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6、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只要没有被法院定罪量刑,就不会有污点,对自己的工作等就不会有影响。另,犯罪嫌疑人或者罪犯的行为及后果由自己承担,对自己的后代不会有影响。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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