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判处拘役后犯罪是否属于累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累犯分为普通累犯和特殊累犯。普通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罪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罪犯。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罪受到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或赦免后犯特定罪的罪犯。在认定累犯时,对于普通累犯来说,前后罪必须是有期徒刑以上,因此被判处拘役后再犯,不可能成普通累犯。但对于特殊累犯,只要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组织等犯罪,因此被判处拘役后可能成立特殊累犯,仍可认定为累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