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申诉: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及劳动关系的主体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因劳动权利、义务引起的争议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诉,劳动仲裁机构收到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书面材料后予以审查,七日内予以答复当事人,对符合有关劳动仲裁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2、仲裁:立案后,仲裁员通知双方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后,被诉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按期提交答辩书,委托代理人填写授权委托书。双方均预交仲裁处理费等。仲裁庭在立案后一般应于60日内结案,因案情复杂需延期的需由仲裁委批准。3、执行:仲裁委的裁决书下达后,如双方当事人有一方不服仲裁提起诉讼的,仲裁裁决书即失去法律效力。如双方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诉讼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遵照执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衍生问题:
劳动仲裁要准备哪些材料?劳动仲裁是一个准司法程序,也是一个相对专业的司法程序,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立案,首先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当地劳动仲裁委的要求,提供立案材料,来启动仲裁程序。在仲裁立案后,劳动者如想仲裁委支付其诉请,还应准备能证明其诉请所依据事实的证据等。实践中,劳动仲裁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立案的材料,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必须得连立案,立案需要仲裁申请书若干份、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企业信息,劳动关系的证据,凭这些材料,可以顺利立案;2、庭审证据材料,比如,如果劳动者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或者赔偿金,需要提供离职原因的证据;如果主张加班费,需要提供考勤表等能证明存在加班的证据;如果主张未足额支付工资,需要提供工资标准的证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