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后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吗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但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物权法》相关法条的规定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