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的责任期限一般为6个月,但有约定的从约定。债权人应在担保期限内主张权利,否则担保人免责;未约定担保期限则为半年,超过半年担保人免责;约定但未明确时,应为2年,超过2年担保人同样免责。1、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期限一般为6个月,但若另有约定则从约定开始计算。2、若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债权人应在此期限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若未约定担保期限,则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半年,超过半年后担保人免责。3、有约定担保期限但未明确约定的,如合同中约定“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为借款全部付清为止”,则担保期限应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2年,超过2年后担保人同样可免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