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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篇11

来源:乌哈旅游

  一、凡开办宾馆(旅馆)应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各项硬件设施贴合安全条件标准,建筑物牢固安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应急照明设备、灯光疏散指示标记齐全有效,安全出入口和疏散通道畅通。

  二、严格执行验证登记传输、财物保管、消防安全等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切实履行治安职责。

  三、严格按照规定招收录用人员,并按照规定督促办理有关从业、暂住手续,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和培训。

  四、遇有公安民警检查时,应主动用心配合,不得知情不报、隐瞒包庇。

  五、用心协助公安机关查缉、布控案犯和赃物,不得通风报信。

  六、切实落实内部安全防范措施,不发生盗窃等刑事案件,不发生盗窃等刑事案件,不发生火灾等治安灾害事故。

  七、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2)卖淫、嫖娼、赌博、吸毒、传播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3)对发生在本宾馆的违法犯罪活动放任不管,不及时制止或带给便利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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